我校部分专业将继续接收优秀调剂生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类别、专业及领域:见附件1。
二、调剂要求
详见我校研招网3月16日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另: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尚有调剂名额,所有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除外)均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下降30分,且单科线下降20分,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填报调剂专业以及研究方向。
2、接收调剂网上报名截止到4月1日上午11点。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于4月1日下午15点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复试的考生务必于4月1日晚19点前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月5日(9:00-15:00)调剂考生到我校中心校区浩园新教学楼10楼1001室报到并参加现场确认,6日学院复试,9-10日公布拟录取结果,其他复试具体要求请参见我校研招网18日公布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3、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及方向,不能同时填报多个。填报调剂专业时请务必选择研究方向;一志愿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需由一志愿专业学科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调剂。
3、考生填报完调剂志愿后若无其他调剂意向,请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我校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通过系统发送复试或拟录取通知,若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联系办法
研招办电话:0532-58976496
附件1: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更新).pdf
附件2:各学院联系方式.xls
附件3:政审表.doc